血管神经性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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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你所要做的只是端起酒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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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三明治每日书作者三明治

开始喝酒、懂得了酒的滋味,或许是人们开始长大成人了的一个标志。

我们在酒中交友、偶尔也在酒中浇愁,也有人在酒中暂时“寻乐”,酒里伴随了各种味道,也盛放着各种各样的情绪与故事。

你有什么独特的喝酒经历,或是身边人有什么特别的喝酒经历,是酩酊大醉、是小酌怡情、是朋友的欢聚还是离别的送行?

6月每日书共写班的6位作者,写下了他们生活中关于酒的故事。

我们家就是那种传统典型的“筷子头蘸一口”,还是小学生的我,就被老爹连哄带骗地嗦过筷子头,呕,什么味道,又辣又苦,老爹真讨厌!

因工作原因,老爹应酬很多,不止一次在深夜被他酒气熏熏的嗓门和趴在马桶边狂吐的惨相儿惊到,以至于上了中学一听到酒字就芒刺在背。我恨喝了酒的老爹,喝得那么难受,醉话不堪入耳,还馋酒,真没出息。于是我觉得,酒是油腻,是纵欲,是中年男人走向堕落的恶劣象征。

第一次喝酒,居然是为他挡酒。在和亲戚朋友的一场家宴上,老爹喝多了,但那帮人还在无赖似的劝,我恼火极了,拍案而起,一口把老爹面前的小盅茅台一饮而尽。嗯?不辣,绵绵的,居然还有点甜。大家面面相觑地看着我,我正疑惑他们瞎看什么,自己就晕了。

大学混社团,社长要退毕业,拉着他的左膀右臂喝啤酒。这位哥是个实在人,自己先吹了一瓶,越想越难过,我提议大家也干了,结果每个人都喝了一瓶,有的干了两瓶,男男女女。不到半个小时,立着的就剩社长和我了。我满面潮红,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崇拜地看着他,为那一刻只有我陪着他感到有点得意和兴奋。哎哟,现在想起来,可能是喜欢吧。男人没交上,知道了自己的酒量,两瓶啤酒。

入企培训,爱上了一个长着桃花眼的坏家伙。坏家伙特别喜欢聊骚,用那种特定的北京小爷的痞话撩,招猫逗狗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可是呀,我就是喜欢上了,喜欢得无法自拔,他的一举一动,每个眼神儿,都像用狗尾巴草的毛毛扫过心尖,酥酥的,痒痒的。可我马上就知道了,他的女朋友正在留学,毕了业他俩就结婚......经常一边哭一边灌醉自己,第一次发现酒是好玩意。JonnyWalker,撇除初入口的苦味,酒精上头后的“逃离感”,特别迷人。有一些器官非常强势,有一些则毫无声息。如果说一清醒就面临失恋,灌醉自己后则原谅自己、原谅他人,世界和平,人类大同——晕眩中望着天花板旋转的吊灯,仿佛银河挂在面前,心里想的只有“真是好极了。”失恋了,酒量升格,一瓶黑方。

职场上,没有交情,只有试探和揣摩,见过大喜大悲,世态炎凉。从不谙世事敬酒都不会的小姑娘,到祝酒词随口就来,知道打圈和单敬的时机,懂得垫补点什么才能保护胃,明白哪种酒和哪种酒混在一起能干倒驴,还有怎么躲酒,怎么斟酒,怎么骗酒,怎么让酒.......看惯了一切,一切就皆空了。我喜欢在微微醉的时候,躲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偷偷观察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用眼神儿撕开他们大笑的面具,逮住他们微小的身体语言。看高阶者怎么三言两语打破僵局,控制局面,像伊甸的蛇引诱对手一步一步走进陷阱,他收网时,我心里居然也有一丝甜蜜。酒量继续走高,红白相间难不倒我。

生娃一年,酒量被打回初生婴儿,喝口啤酒也会昏沉沉。于是我改弦易帜,朝仪式感的大路上狂奔而去。只要能脱离孩儿妈身份一刻,我都会找地儿喝鸡尾酒。有时是周日的午后,有时是全家旅行众人睡去的午夜,白天大步流星,夜晚蹑手蹑脚,只要推开那扇厚重的门,在吧台旁坐定,我就又是我了。鸡尾酒其实很装逼,为了把一杯好几十乃至一百多的酒喝回来,我会强迫自己给它赋予一点点故事,一点点梦幻和哀愁,这样才能离那喋喋不休诲人不倦的世界远一点。我会想象自己正捏着杯颈优雅地晃着琥珀色的液体,酒保微笑致意“刚才那位先生说这杯算他请您”。在慵懒的爵士乐和斑斓摇曳的打光中,酒精成了抵达另一个世界最安全便捷的方法,把安眠和清醒结合起来,把现实和虚幻结合起来,把白昼和永夜结合起来,你思考,你创造,你不再被伤害。

因为酒,我憎恨过亲人,也是因为酒,我和陌生人成为亲人。我重新理解了特别多的文字,特别多的人。只有真正懂得喝酒,喝醉过酒的人,才能明白那些新闻标题意味着什么——《劫匪入室抢劫,邀被害人坐下喝一杯再走》……我放弃了对疲于奔命内向隐忍的中年男女的鄙夷,并深深明白,对酒的依恋不只是一种上瘾的欲望,更是人生的失落,爱情、亲情与友情的谢幕,以及希望的幻灭。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你所要做的只需端起酒杯。

“看球赛不?”

我迷迷糊糊的揉揉眼睛,嗯,坐在一片漆黑的客厅地板上的中年大叔,是我爸爸。他背后的电视机屏幕闪烁着微弱的光,声音调到最小,几乎听不到热烈的解说。

“来看球赛吧。”老爸看我没啥反应,冲我晃晃手中的易拉罐,是他喜欢的哈啤。他给还没精神过来的我也开了一罐,伸手拿个垫子,要我坐在他身边。

“啊……哪个队对哪个队啊……我明天要上补习班啊,你还让我陪你看球。”

“暑假无所谓吧,世界杯四年才一次啊!”

“我高考一辈子才一次啊……”

老爸把啤酒塞到我手上,竟然是冰的,我一下子清醒过来,侧过头去看老爸,他正看得入神。

那是年的夏夜,我高二的暑假。我半夜起来上厕所,客厅里偷偷看球的老爸叫住了我。于是我成了偷看球赛的共犯。

电视里几乎无声的球赛继续着,老爸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我精神过来,也盯着电视。

“德国对阿根廷,我和你说,不看你就亏了,你看阿根廷教练马拉多纳……”

我听着老爸在耳边絮絮叨叨,又是心烦又是想笑,慢慢的喝着手中有点苦涩的啤酒。

“啤酒不是这么喝的!啤酒要这么喝!“老爸突然停止了关于足球的唠叨,嫌弃地握着我的手,强迫着我咕咚喝下一大口酒,我呛得满脸通红,冰啤酒的苦涩从口舌冰到胃。我从未这样大口急促地喝过酒,竟然一下子流出眼泪来。

我为什么要陪一个中年大叔看球赛啊,过了这个暑假我就高三了啊!

眼泪源源不断地流出来,我顶着模糊的双眼看球,眼神跟着球员跑来跑去,心情居然紧张了起来。

老爸是对的,这场比赛我不看就亏了,我看着梅西一次又一次冲锋,被拦住,又冲锋又被拦住。球赛就酒,越喝越有,不知不觉一听啤酒已经空罐。一听空了,老爸又递来一听,我这才发现老爸预先冰了半箱啤酒放在身边,这场球赛怕不是他计划了好久要看的。老爸冲我“邪魅”一笑,我哭笑不得。老爸和我碰了一下啤酒罐,一仰头就喝掉了半听。

“人生在世,也就是球赛和啤酒。”

“那我是啥?”

“你是陪我喝酒的。”

“那我不陪你呢?”

“那我就让你陪我。”

我正翻着白眼的功夫,听见老爸一声大喊,“德国进球了!”

我吓得赶紧捂住我爸的嘴,果不其然,立刻听到了我妈的怒吼,“你们两个还不睡觉?!不许喝酒!”

我和老爸都吓的缩缩脖子,十分默契的碰了个杯,继续喝酒看球。

那一天夜里,德国四比零大胜阿根廷,我爸把老妈吵醒了四次,最终老妈忍无可忍,冲出卧室,发现客厅地上散落的易拉罐,更是怒发冲冠。

“你看球也就算了!还拉着她看,还喝这么多酒!她都要高三了,喝什么酒!”

“这不是暑假嘛……喝点怎么啦,等明年她考大学走了,谁陪我看球呀……”

”她能不能考上还不一定呢!你操这个心!”

”考不上也没事啊,以后还能陪她老爹看世界杯……”

老爸的脸红通通的,已然是喝多了。那时候的我第一次意识到,即使是能喝能玩的,潇洒如少年的老爸,也那样需要我的陪伴。他怕我上了大学离家太远回不来,于是想着趁我在家赶快一起看球赛。

想来也是,从年的世界杯,四岁的我喝着可乐陪他看球,到,,,每年夏天都和他一起看球。以前喝可乐,后来喝酒。从第一次喝酒苦的皱眉,到后来也能面不改色喝掉半打啤酒。

在高考之后很多年,我还是常常想起这个夏夜。老爸教我大口喝酒放肆看球,这样的时光已经足够治愈我之后遇到的坎坷。每当遇到困难,我总想到和老爹喝酒的日子。又快到父亲节,是时候给老爸寄一箱青岛啤酒了。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喝醉酒。虽然我很想用除尘器把那次记忆清除,但每次喝酒时,那不堪回首的一幕幕便会再次涌现出来,于是我的理智便会产生强大的节制力,无论旁人怎么劝酒,自己多么开心,又或者多么失落,我都不会让自己重回喝醉酒的状态。事实上,到目前为止,那是我唯一醉过的一次。

那是在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读的是铁道工程,毕业后就分配到铁路。我和我的同学最后被分到一个偏远的五线城市,有一个小组驻守在那里,负责那里的设备检查和养护,小组共7个人,只有我和我同学是二十出头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其余的都是工作满十几年以上的老师傅。

我们晚上上班,那阵子我每天都可以看见天上的星星和月亮,刚开始还觉得挺美,但很快就厌倦了。工作每天需要打交道的就是小组这几个人,工作都是重复性单调的周期工作,没有技巧可言,不具有挑战性,也看不到技艺精进的可能。我既不知道我做的这些工作有何意义,也看不到我的生活会有其它的可能性。

那些老师傅每天夜晚上完班,白天就聚在一起打牌。我不喜欢打牌,没有参与他们,但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整天无所事事,胡思乱想。那时是炎热的酷暑,日子沉闷乏味。我实在很难想象,那些老师傅是如何能忍受这样的生活,而且坚持了几十年。

不出多久,他们就告诉我答案了。答案就是:酒。他们一周至少有5天都在喝酒。在和我熟络之后,他们看我整天闷闷不乐,于是也邀请我加入他们的酒局。组长对我说,一醉解千愁。什么烦恼,一喝就忘了,也就不会再想了。我问他:清醒之后呢。他说,清醒了就再喝醉。

经常把圣贤书挂在嘴边的我,开始时对这些是不屑一顾的。但邀请的次数多了,一方面碍于情面,另一方面那阵子的生活实在苦闷,又找不到什么排遣的办法,想着也许醉一场真的有用。

那是一个假期的晚上,组长邀请我们小组成员全去他家喝酒,组长老婆做了满满一桌子菜,开始喝酒前,组长说了些客套话,无非就是那些套话,好好干,前途是你们的这些。为了让对方多喝些酒,也为了让气氛热闹些,大家都在互相劝酒,也会讲些笑话逼对方就范。到后面,酒喝得差不多,大家都有些醉意,有位师傅指责另一位师傅在干活时磨洋工不卖力,有位师傅向组长抱怨工资绩效分配不公。这些平时埋在心底的话语,一下子蹦出来了,有些话过去了就过去了,有些话则永远埋在了别人的心间。

我以为酒喝完,就可以回宿舍休息了。但没想到他们还有节目。后来所见到的事情震碎了我的三观,也是我再也不愿意喝醉的原因。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夜总会(ktv),一进房间就被花哨的装饰,和震耳欲聋的声音弄得很不舒服。我们坐下一阵子以后,不一会儿进来一排年轻的姑娘,像商品摆在橱柜里那样站在我们前面,供人挑选,组长挑了几个。

然后有人点了歌开始唱歌,有个姑娘朝我这边坐过来,我这时已想起身离开回家睡觉,但又找不到离开的理由,也许是好奇心让我想知道接下来到底会发生什么,组长看我闷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于是让姑娘陪我划拳,我没想到还要继续喝酒,划拳总划不过,又喝了很多很多的啤酒。

期间我看见我们组长在一位姑娘身上上下其手一阵乱摸,那位姑娘只是象征性反应了下,我问陪我划拳的那位姑娘,这是怎么回事:她一副大吃一惊地表情看着我,好像我是从山顶洞穴里跑出来的。她说,这些都是不成文的规矩,我们说是陪唱,但顾客锴点油太正常了,只要不太过分,我们都不会计较,钱哪有这么容易赚。而且要是顾客肯出钱,带我们出去开房,也是可以的。风月场中的人,计较这么多就活不下去了。我内心我一万个疑问和反对,我想问她,为什么你不去做点别的。我想对她说:这一点都不正常,人不应该被当做商品对待。

但是我什么都说不出口,也没有勇气再抬头看她,只是一个劲喝酒。

到后半夜,我估计大家都醉了,他们开始彻底放纵自己,一起“跳舞”。有位师傅开心到把衣服都脱了,音乐换成了最嗨的,男男女女的身体纠缠在一起摩擦移动,像几根痛苦的麻花,但他们脸上的表情却享受无比。

我想这就是他们的办法,就是他们为什么能够忍受那漫长的无聊的工作的折磨。因为他们可以从这些娱乐中得到慰藉。酒让他们忘记苦恼,而风月场所让他们开怀大笑。凭借过一阵子就能来这享受一回的期盼,他们在辛苦的工作中等待着。

他们邀请我加入他们的队伍,我残存的一点点理智拒绝了他们。我像个木头人呆呆地坐在那里,空洞地望着他们,五颜六色的灯光配合着喧嚣杂闹的音乐一闪一闪,几副没有灵魂恣意享乐的躯壳扭动着。

我内心一阵恶心,跑到洗手间呕吐起来。那是我出生以来,最难受的生理疼痛,头痛到要炸裂,内心一直想吐,但能吐的都吐完了,只能干呕,浑身乏软无力,靠意志力在支撑着站住,极度疲惫,但最后一丝理性让我没有直接睡在地上。

在极度的生理疼痛过后,我有过非常短暂的超级清醒的时刻。

恍惚之间,眼前的地方变成了一片荒原,几个孤独的猴子四散奔跑,在做着徒劳无功的挣扎,想逃离这片荒原,他们只知道跑,没有猴子愿意回头看一眼。他们不知道后面并没有人在追赶他们,他们也不会知道,停下来,他们就不感到孤独了,他们所处的荒原其实是一片天堂。

后来的事情我就记不起来了,彻底的断片,那天睡醒之后,我走到外面的院子里,天空又蓝又白,空气里透着泥土的芳香,不时有微风吹过来。

我觉得世界真美好。

第一次尝试酒,喝的是啤酒,那时还是高中,住校,长期被束缚在校园里的我,有一种通过突破禁忌的叛逆而得到慰藉的渴望。于是就托走读的同桌帮忙,给我买了几易拉罐的啤酒。周末的夜自己一个人,时常起风,在路边摇晃的树影下,我会等来热乎的外卖。透过铁栏杆,我接过手抓饼,或者炒面,我们无需言语,钱也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可以在沉默中完成,他不会问我为何周末还在学校,我不会告诉他这个外卖电话经过了多少人的口。交易完成之后,我们相视一笑,他回程,我提着食物三步并作两步,拎回宿舍,放到桌子上,然后就掏出备好的啤酒,打开啤酒的声音,清脆,响亮,有时会觉得和开香槟的那一声闷响有一种遥远的呼应。

啤酒其实不好喝,入口是微苦的,酒精和蕴含的气体有着双重刺激,让我耐不住下咽。后来想想,这啤酒,和气泡矿泉水的味道,也差不多嘛。当然,区别还是有的,在于后果,以王家卫的话来说,“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就我自己来说,喝的不过是低度数啤酒,哪可能越喝越暖,配酒的那热乎的食物,才能温了我的胃,从而暖了我的身。唯一支持我这样做了好一阵子的,是在极端束缚感下,尝试突破禁忌的宣泄感,以及周末独处时自我掌握的虚幻感。大概还未独立的少年,都会有幻想自己已经能把握人生的时刻吧。

第二种尝试的酒,也是在高中,却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那时临近大考,自己却得了重感冒,想着如何解决鼻塞的困难的我,决定试试高度白酒,毕竟小时候在书上看过,适量饮酒可以治疗感冒。内心估计着,大概一小口白酒等于一颗白加黑吧。周五放学的时候,同学们个个回了家,我则跑去校外的超市,买了两瓶红星二锅头,心中想着,真便宜啊。买好了就急匆匆地回了宿舍,毕竟那是我唯一能出校的时段。

白酒其实挺见效的,我指的是通鼻子这方面,倒满二锅头瓶盖那么一点,灌入口,喉咙感觉火辣辣的,鼻子好像有股劲猛地窜出来,一下子就通了。大脑接收到了新鲜氧气,达到效果了我就把二锅头收进抽屉,继续复习,就这么直到考试完,二锅头还有五分之四没喝完。这种火辣辣的酒,我接受不来,大概也有心理阴影,小时候刚会说话,大人喝酒吃饭时我好奇,说想喝看看,母亲拿了筷子,沾了一点,我尝了,就觉得酒是辣的,不是好东西。因此,那瓶二锅头在我抽屉里放了一年多,后来觉得不行,自己也想办法消耗了一些,不过也是胆大妄为了些,把酒倒在了桌子上,用笔引导着,勾出各种图案,然后关了灯,点燃,欣赏淡蓝色火焰组成的图案。但是酒精毕竟少,欣赏几秒火就灭了。后来想想,也是因为燃烧时间短,桌子又上了漆,我才没引起火灾,也算是侥幸吧。

白酒迟迟没有被消耗完,最后也捅了个篓子,高三时学校突击搜查宿舍,从我抽屉里搜出了那瓶二锅头来。学校学生会商量处理办法,我打个电话先和爸妈汇报然后串了个供,酒是家长会时他带来的,看望我给我带吃的,顺便喝了点,留了下来。后来被罚在班级面前做检讨,我晚自习时拿了张白纸就上去了,装作照稿子念,然后把些许对校领导的牢骚也抱怨了下。班主任睁只眼闭只眼就过了,全班同学忙着把作业补完,也不搭理我,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不过后来,我也再没喝过白酒了。

仔细想来,除了当年的一筷子,自己最早尝过的酒,该是红酒。那时我妈托老家亲戚,用葡萄白糖自己酿了红酒,给装在了大可乐瓶里。我还记得,那是一点五升装的百事可乐瓶,标贴纸都还在。小学时有一天半夜爬起来上厕所,回来的时候发现这一大瓶可乐,开心得不行,决定偷偷喝一口,打开盖子就往嘴里倒。结果一入口,那涩涩的味道就让我知道自己搞错了。咽下那一口难喝的酒,我赶紧旋好盖子,放回原位,一心想着的是不能被老妈发现我半夜偷喝东西。蹑手蹑脚的回到房间,我躺上床差不多就睡了,那一夜倒是睡得挺好。

大学时,和好哥们经常约宵夜,免不了喝酒,然后一起笑闹着走回宿舍楼。也有一次喝的多了,也晚了,同行的人中有一个喝的不省人事,他们宿舍楼还锁了。无奈之下我们抬着他走了快一公里路,找到酒店,却发现五个人身上的钱凑起来,却也只够开一间房了。前台还要押金,无奈之下我们选择抵押了自己的身份证,然后五个人一起睡在了一间房里。第二天醒来的姿势,真是千奇百怪。

等到毕业了,朋友相见就变得不容易了,酒也慢慢就不喝了,毕竟相见一趟也不容易。吃饭的地方往往都和住处有些距离。一起吃的饭菜就能暖了胃,叙旧的闲聊里也足够暖心,若是伤心的日子,一杯就醉的狼狈往往希望独自面对,聚会的日子里欢乐不需酒精助阵,要是引得大家都醉了,家都那么远,该先送谁呢?陪你喝醉的人,又怎么送你回家。

爸爸在晚饭后很喜欢来一小杯红酒,配一点温州风味的下酒菜,如鸭舌、海蜇皮、虾干、牛肚等。今天打乒乓球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喜欢喝酒。

我说:“我也问过很多朋友,到底为什么喜欢喝酒呢?是觉得酒本身好喝,还是享受喝酒的过程,还是喜欢喝完酒的感觉?我很多朋友告诉我是喜欢喝酒完那种微醺的感觉,半兴奋半不清醒的感觉。”

爸爸说:“酒本身是都不好喝的。和那种甜甜的饮料比起来,酒有什么好喝的?”

我说:“那世界上还有品酒师,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呢。”

爸爸说:“喝酒不是喝哪个酒好喝,而是喝哪个酒不那么难喝。比如茅台那么贵,哪有什么好喝的?刚做出来的茅台很辣很涩,是非常不好喝的,但是放久了大家说好喝,很温和、不涩,这个时候说是好喝。那其实就像水一样,有一些酒精味的水。水有什么好喝的?”

“其实还是喝酒的过程。”爸爸总结道。

不是比哪个酒好喝,而是比哪个酒不难喝。我觉得很有趣。对于爸爸平时这样,只喝一小杯,根本不会到微醺的程度,对于他来说,更像是一种仪式吧,一种一日劳苦结束,方得片刻小憩的仪式,从中获得些许脱离日常生活的、难得而珍贵的轻松感。

说到喝酒,我们家并无传统。我爸是军人出身,耿直到木讷,甚至将烟酒一起视作“堕落”之物,而且二伯因为嗜酒如命,不仅仅早早过世,还被家人及邻居耻笑为酒囊饭袋。在那个小地方,虽贵为高级工程师,生前生后都未获得应有的尊重。所以我爱喝酒这事,在我爸生前,从未在家中提及。

但我也不是一开始就爱喝酒,甚至闻到白酒味就想吐。直到第一次去外地实习,因为个子高显成熟,临行前,同学家长都托我照顾自家孩子。结果其中一个同学因为恋爱跟家人闹矛盾,赌气跑到外省,直到返校时也不见踪迹。我自觉愧对长辈重托,聚餐时一口干了一玻璃杯白酒,天昏地转地坐在椅子上哇哇大哭。

昏睡一天一夜醒过来后,头痛欲裂又羞愧难当,躺在床上默默流泪时想到二伯,似乎略微领会了酒的精神,模模糊糊理解他为什么不管有没有下酒菜,下班回家总要三杯两盏先把自己灌倒,借用野夫那句话——它能使贫困忧郁的人们,片刻淡忘生活的重负。

二伯是读书人,却娶了大字不识的二妈,常年遭受二妈的家暴和辱骂。二伯爱看书,家里除了专业书、各种图纸,他还订阅《收获》、《奥秘》、《少年科学画报》、《故事会》、《大众电影》,还有各种零散的小说,《聊斋志异》、《水浒传》,小人书《三国演义》、《隋唐演义》等,但堂姐们随二妈,嫌他的书呆子气丢人,没一个爱学习,这些杂志和书意外成了我和姐姐的启蒙读物,所以二伯爱到我家串门,关心我跟姐姐的学习。但年幼无知的我们,跟着大人一起厌恶他“酒话连篇”,总要躲得远远的。

二伯的一生,如同伴随他的劣质高粱酒,麻、辣、苦,贱,皆不为世人所爱,却彼此成就这世上最奇妙的缘份。在我初入社会那几年,大致上也只买得起便宜的白酒和啤酒,不好喝,但喝完那种晕晕乎乎,心跳加速的感觉却很迷人,思路异常活跃。一个人苦闷无助时,还可以躲在房间借着酒劲儿痛快哭一场。

没想到,在二伯离世之后,作为并不那么亲近的侄女,我却承了他的衣钵,逐渐体会到那种不足为外人道的痛,虽不至像他一样用酒精麻痹自己,却能在独酌中慢慢消化世间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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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你所要做的只是端起酒杯|三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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