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复杂形势中持续铁腕治理年关欠薪
在获知广东省一所基层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一位欠薪逃匿的建筑业包工头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后,在珠三角打工多年的农民工黎永芬说,这让她看到了通过更有力的法律途径追讨欠薪的希望。
“我被拖欠了两个月总计6000元的工资。”这位年近40岁的四川籍女农民工说,自己在年初把孩子送回老家后,本来指望通过打工赚点钱回老家,但是没有想到在接近年关的时候,老板却欠薪逃逸了,“我非常希望法律能够惩罚他”。
黎永芬是总数超过2亿人的中国广大农民工群体中的普通一员。时近岁末,在全球经济复苏步伐放缓造成中国出口订单下滑、企业成本上升、利润空间收窄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他们免遭欠薪伤害,已经引起中国*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在有关会议上就表示,要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作为2012年元旦春节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他说,要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
市场迹象表明,曾经困扰中国社会的欠薪问题今年已经呈现出一定的缓和态势。以“世界工厂”广东为例,这个有着26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的用工大省今年前10个月受理工资支付案件总数比去年下降7.8%,因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15.82%,而欠薪金额更是同比下降25.5%,降幅显著。
有关人士认为,“招工难”刺激企业主动改善劳动待遇,是缓解欠薪现象的一个外部因素。广东东莞一家精密五金制造企业的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受招工困难影响,企业不仅需要大幅提高工资水准,还必须保障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否则工人会立即离开”。
但更多企业和工人认为,中国各级*府部门持续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努力才是改善欠薪状况的主要原因。1995年就进入建筑行业、曾被多次欠薪的南京市建工集团广州分公司工地工会副主席尤良海说,近年来,在*府部门严厉规范下,企业已经做到通过现场监督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工人手上”,这和此前工人工资往往被延误半年甚至一年才发放形成鲜明对比;在出现短暂欠薪的情况下,企业会垫付,并通过公安机关向拖欠工人工资的包工头进行追索。
工会组织也在预防和解决农民工欠薪中发挥更积极作用。2007年成立、保持着1万多名会员规模的广州市荔湾区建筑工地工会联合会主席陈美儿说,当地已经形成了“有一个工地就组建一个工会”的工作模式。发放工资时,工会工作人员会抵达现场监督,并帮助每位工人拍照确认,防止冒领、漏领;工会还要求企业在分包商发完工资后才支付剩余工程款,防止欠薪逃逸。
“以前建筑行业总是欠薪,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大幅减少。工会接受到的投诉也在持续下降。”陈美儿说。
中国劳动领域法律法规的完善则为治理欠薪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今年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出台,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也被正式列入。广东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惠州首例判决案例出台,为广东运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打击恶意欠薪提供了可操作的范本。
随着环境的改善,一些“欠薪重灾行业”也开始迎来农民工“回流潮”。48岁的湖南籍农民工刘光胜在自己17年的外出打工生涯中,曾多次在建筑工地上遭遇欠薪,“被欠薪欠怕了”的他一度离开了这个行业。今年年中,他不仅再度回到了工程队里,还介绍了几个同乡一同加入。他说:“现在拿钱安稳多了,人也就敢安心进入工地了。”
然而,中国治理欠薪工作仍需面对巨大挑战。尹蔚民说,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与此同时,受欧债危机等国际因素影响而出现的经营困难正在使得新一轮工资拖欠纠纷在一些企业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出口企业内抬头,有可能造成新的社会隐忧。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少数企业是以危机为借口恶意欠薪。黎永芬说,自己所在的一家电子公司就是这样。“企业本来经营正常,此前为了争取工人入厂,还曾许下非常好的承诺。但老板在12月5日突然逃离,拖欠了员工两个多月的工资近80万元。”
当前,面对已经出现和将来有可能出现的欠薪事件,中国*府有关部门已经向社会表达了“铁腕整治”的明确态度。近期,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市进行督查。同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第五次农民工工作督察,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列为重要督察内容。
黎永芬说,在当地*府协商处理下,她所在企业的140多名工人已经可以拿到*府部门垫付的部分工资,“法律还在不断完善,*府也告诉我们还有继续追诉的权利。我期待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让我拿齐所有劳动报酬的那一天。”(王攀 *浩苑 闫祥岭)